1.目的
规范保安人员行为,保证保安工作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体保安人员。
3.内容
3.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服务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2注意仪容整洁、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严格按照公司着装要求上岗;
3.3不得迟到、早退、当执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并岗或作非工作交谈,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不得随意代(换)班;
3.4当值时应排除个人情绪的干扰,以防影响工作和效率;
3.5随时准备承担服务单位额外的工作,时刻关注服务单位所需,热情为其服务,做到既是保安员,更是服务人员;
3.6当值时不得看书报杂志、饮食、睡觉、吃零食、不准嬉笑、打闹以及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当值时不得饮酒,如发现有醉态或酒味,立即停止当值,并以旷工论处;
3.7服从公司及服务单位负责人的管理、听从指挥、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严格按照岗位职责、流作流程开展保安工作;
3.8 任何时候都不得公开发表有损于公司及服务单位利益的言论、不准以任何理由损害公司及服务单位的利益,不得收受服务单位的礼物、不得收受服务单位员工的物品,对无法拒绝的物品,一律上报公司;
3.9捡到任何物品,应该立刻上交,不得延缓、藏匿或不报;
3.10严格依法办事,当执队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同他人进行打架、斗殴、侮辱他人人格,不得利用职权实施勒索、循私枉法、玩忽职守;
3.11当值时遇到自身或他人受到不法侵害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方能实施正当防卫;
3.12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发现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按程序立刻制止并上报,同时做好保护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工作;
3.13爱护各种警械器具装备,不得携带警械器具外出,不得挪作它用,注意日常保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警具、械具, 如有违反,除纪律处分外,经济上将予以赔偿;
3.14爱护服务单位的公用财产,不得把服务单位的任何物品占为己有;
3.15遇到重大事件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刻报告和请示上司,并按工作程序和预案, 采取应急措施;
3.16在调查案件、事故时,要如实收集证据,无权代表公司及服务单位承担任何责任;案件、事故的性质,由公司和服务单位及有关部门决定;
3.17发现违章动火、消防通道堵塞和擅自动用消防器材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立刻报告公司及服务单位负责人;
3.18不得随意打听服务单位的隐私或秘密,不向无关人员说出服务单位的姓名或电话,严禁泄露服务单位的秘密;
3.19 发生火警、火灾、重大伤亡事故以及突发性灾害事故,应立刻赶赴现场,奋力抢救,并查明原因上报公司;
3.20一旦发现反动宣传品、封建迷信、黄色淫秽物品,应立即报告并收集上交,严禁传阅、复制、藏匿或携带外出;
3.21纪律严明,维护内部团结,工作时相互协调、配合;
3.22所有案件、事故、工作处理事项都应当准确、完整、清晰地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
3.23住集体宿舍的队员严格按照宿舍管理规定执行,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带非公司队员留宿;
3.24《保安守则》是每一个保安员必须遵照执行的工作纪律,违反《保安守则》将视其严重程度,按照规定作出相应的处分。
第二章 保安员值班管理规定
1.倒班方式
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
2.勤务班次
值班人员分2个班,早班、晚班。
3.值班要求
3.1各班保安员必须按照编排的值班表上岗工作,并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坚守岗位,巡逻人员要按时巡查,提高警惕,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3.2当值班人员发现情况时,应做好控制工作,并及时报告当班班长、队长或部门负责人;
3.2.1报告时简要说明事发地点、性质、人数和特征等;
3.2.2及时劝阻和处理在责任区域违返管理规定的人员和事件;
3.2.3遇紧急事件及重大事故应报告相关领导;
3.2.4在当班期间发生的问题及处理经过,在《值班记录本》清晰、详细的做好记录。
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和保安器材交接,减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保安器材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1本班相互转换岗位时,须认真做好岗位交接;
2.2交接班须正点、守时,非特殊情况,不得超时接班;
2.3接班人须提前15分钟签到上班,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岗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交班人负责;
2.4接班班长在正点时组织全班人员集合,讲明注意事项,然后各保安员到各自岗位换班;
2.5当班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班的事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接班人员要协助完成;
2.6本班与下班交接时,要将本班值班中的问题、物品、器械交接清楚,令接班人员签字,以便下一班开展工作;
2.7上下班时的交班动作严格按规定执行,以规定的队列和敬礼交接,动作要整齐、协调、给人感观效果好;
2.8特别注意在交接班过程中不得影响各岗位的正常工作,严禁在门卫处扎堆,保持良好的队形、形象;
2.9上下班人员要以规定的队形和步伐进行,严禁嬉笑打闹;
2.10交接完,下班人员由班长整队,讲评当天工作,按要求带回。
1.目的
加强各岗位保安员考勤管理。
2.适用范围
公司各岗位全体保安员。
3.内容
3.1各岗位有具体人员(保安班长、队长)负责考勤,部门负责人负责实施,督察室及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
3.2填写考勤报表按下列各项认真填写:
3.2.1岗位名称、员工姓名、员工工号;
3.2.2应出勤工日、实出勤工日;
3.2.3迟到、早退次数及请假天数、加班天数;
3.2.4违规违纪处罚情况;
3.2.5奖励情况;
3.3各岗位考勤表于每月10日前上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按规定拟定、审核保安员当月工资,当月工资发放金额经总经理审批后,转交财务部执行;
3.4岗位考勤人员要每日在《考勤记录表》上记录和反映队员的出勤情况,确保上报的岗位 考勤数据真实准确,不得隐瞒、多报、漏报,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1.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各岗位全体保安员。
3.内容
3.1为了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各岗位保安员必须坚持外出请假、归队销假制度,正常
工作时间除特殊情况和生病不能上班外,一律不准离岗。
3.2保安员之间换班代班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交接清楚。保安员外出(包括休假)向主管
领导请假,按要求填写《请假报告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外出所发生的
一切事务公司不负责,并严肃处理。
3.3公司规定的学习时间和训练时间,有事不能参加者,需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
违者按章处罚。
3.4凡在公司满一年的,按公司规定每年可请连续休假一次,为 5 天,连续休假提前 10 天
向部门申请并填写《休假表》,经批准后,准予连续休假。
3.5连续休假时间、人数,视其工作情况安排,可采用当月和下月的休息时间挽补工作日。
3.6保安员在其连续休假期间,(即离开公司回到岗位上)所发生的私人事务,由其本人负
责。因做好人好事、见义勇为、为国为民有德有功的行为公提倡、支持,并给予通报表扬和
申请物质奖励。
3.7保安员请病假需持镇级以上医院证明。
3.8保安员请假一天由主管领导批准,两天以上报公司经理签批。
3.9每个班每天请假人数不超过两人,如无特殊情况,每人每月请假天数不得超过2天。
3.10节假日(包括周六、周日)非特殊情况保安员不得请假。
3.11每年每名保安队员只准请一次长假,假期不得超过10天,同一时期请长假人数不得超
过总人数的3%(特殊情况除外)。
3.12保安请假按级请假,严禁越级请假。
3.13无《请假报告单》、《休假单》、《调休单》,一律按旷工处理。
3.14原则上不准调休,如遇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批准方可。
3.15对于请假者有超假的,一律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事假超假一天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3.16不允许电话请假,特殊情况可以电话请假,但事后需补齐《请假报告单》。
3.17如果休假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归队,应有电话和证明方可考虑补办事假,事后要补
齐延假手续。
1.保安人员在试用期间提出辞职须提前10天提出书面申请,部门主管同意后报人事行政部管理人员审批,配备的服装及物资交接清楚后方可离职,转正后提出辞职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报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报公司人事行政部管理人员和总经理审批,经总经理批准次日起方可离职。
2.保安员辞职未获批准擅自离职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不结算任何工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3.辞职获批准后必须在2天内办理完移交手续,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辞职人员在未获批准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岗位工作要求及操作流程继续做好服务单位的安保工作。
5.当月辞职队员的工资,将在次月30日之前发放(现金结算或打入账号)。
1.目的
规范保安人员当值工作的检查,促进保安服务质量的提高。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体保安人员。
3.主要职责
保安经理、当值保安队长(或保安班长)对全体及本班保安员的工作考核。
4.检查内容
4.1 仪容、仪表
4.1.1 按规定着装,清洁、整齐,佩戴工牌;
4.1.2 精神饱满,姿态良好,不倚不靠;
4.1.3 举止文明、大方、不急不躁;
4.1.4 不将手插入衣袋中或交叠在胸前,不勾肩搭背;
4.1.5 不当众料理个人卫生之事;
4.2 服务态度
4.2.1 微笑服务、礼貌待人、谈话和气;
4.2.2 主动问好,仔细聆听,诚恳应答;
4.2.3 不准态度粗暴或用挖苦、嘲讽的口气说话;
4.2.4 不准发生争吵、斗殴事件;
4.3 服务要求
4.3.1 熟悉工作地理环境,回答他人询问等不出错;
4.3.2 当值范围内不出现秩序混乱等情况;
4.3.3 接到各种报警,不超过三分钟赶到现场并报告;
4.3.4 控制可疑人员,防止被盗、被抢等案件;
4.3.5 给老弱病残人员及有需要的服务单位人员适当的帮助。
4.4 工作纪律
4.4.1 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忠于职守;
4.4.2 不准擅离岗位,串岗、并岗;
4.4.3 不与服务单位员工或他人作非工作性交谈;
4. 4.4 不准在岗位躺卧、瞌睡、吸烟、吃零食、看书报、打闹以及听、看、使用通讯工具;
4.4.5 处理问题,既讲原则又讲究工作方式方法,以理服人;
4.4.6 不准收受他人的钱财、物品;
4.4.7 保守内部机密。
4.5 工作要求
4.5.1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4.5.2 熟悉服务单位建筑分布、地理环境、周边道路等基本情况,正确回答来访人员问询;
4.5.3 准确、清晰、完整填写各种记录、报告、表格;
4.5.4 熟练掌握保安设备、器械、用品的操作程序;
4.5.5 善于发现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可疑人员;
4.5.6 及时正确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4.5.7 遵守会议、培训制度,认真学习;
4.5.8 遵守保安员职责、权限规定。
1.原则、方法
1.1原则
为加强保安队伍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弘扬正气、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严肃纪律、克服不足,,使每个保安员在实际工作中能正确发挥自己潜能,不犯错误,确保各项安保任务的完成。
1.2.方法
1.2.1根据广东省公安厅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细则》、《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 结合公司规章制度及对各项工作的要求,对公司所属保安员进行百分制考评。对无违章、违纪并完成当月工作目标,履行职责,经公司考核优良,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按照保安员奖、罚细则给予表彰。对工作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拉帮结派、欺上瞒下,对工作不负责任,有违章、违纪现象的保安员,在当月考核的基础上,采用扣分的形式进行考核。
1.2.2公司实行二级管理、共同考核的办法,一是公司、二是服务单位。公司与服务单位每月对保安员进行一次考核,每月考核总分为100分,每分值为人民币贰圆,考核结果在本人当月的工资、资金中扣除,每月扣分超过100分的保安员,将进行岗位调配并学习考核相关规章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各岗位全体保安员。
3.考核细则
3.1处罚
3.1.1仪容仪表、礼仪礼节
3.1.1.1服装穿戴整齐、是否合体、清洁、无破损、污垢。发现一次扣5 分。
3.1.1.2工牌是否端正地挂于胸前。发现一次警告,二次扣5分。
3.1.1.3发型、发色是否怪异,是否蓄胡须、留大鬓角,头发是否过长。发现一次扣5分。
3.1.1.4当执期间是否面带微笑、态度和蔼、使用敬语。发现一次警告,二次扣5分。
3.1.1.5值勤期间,站立、行走、举止等姿态是否符合规定。发现一次批评,二次扣5分。
3.1.2工作纪律
3.1.2.1有无迟到、早退现象,发现一次扣10分;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扣发当日全部薪资)处理。
3.1.2.2无故旷工半日,扣发当日薪资的50%;无故旷工1日,扣发当日全部薪资;连续旷工3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日者,予以除名处理,该期间不发放薪资;一年内无故旷工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累计超过6日者,予以除名处理。
3.1.2.3上班前饮酒,酒后当班,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0分,二次扣50分予以劝退。
3.1.2.4工作时聚众闲谈或窃窃私语。一次扣5分,二次扣10分并通报批评。
3.1.2.5工作时间串岗、离岗、出现空岗现象。发现一次扣20分并通报批评。
3.1.2.6交手抱臂或手插口袋现象。发殃一次给予警告,二次扣10分,三次30 分并通报批评。
3.1.2.7当执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看书报、聊天、干私活、会客、吸烟、吃零食、玩弄手机、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等现象。发现一次扣10分并通报批评。
3.1.2.8对服务单位人员及顾客指点、议论及有其他不良行为,一经发现,扣50分。
3.1.2.9当班期间睡岗。发现一次扣30分,二次50分并通报批评。
3.1.2.10与服务单位人员争吵。发现一次扣20分,二次扣50分并调换岗位,严重者劝退。
3.1.2.11私自调班,发现一次双方各扣10分,二次30分并通报批评。
3.1.2.12不上报公司,私自调休,按旷工1天论处。
3.1.2.13白班坐岗现象,一次扣5分,二次扣10分并通报批评。(特殊情况主管自行处理,并报公司)。
3.1.2.14被服务单位负责人投诉者,一次扣50分并通报批评。
3.1.2.15不服从公司人事调动,借故推诿或无故拖延工作移交手续者,一次扣15分,如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
3.1.2.16因工作失职、保安不善,造成公司财产及服务单位财产重大损失,自行承担一切损失费用,情节严重者公司加重处罚。
3.1.2.17擅自改动操作规程,不按规章制度工作者,一次扣20分,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
3.1.2.18用公司及服务单位工作电话拨打信息台及用公司电话偷打国内长途者,发现一次扣20 并承担通话所发生的3倍费用。
3.1.2.19在仓库区或者危险场所违背禁令,吸烟引火者,一次扣100分,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
3.1.2.20若一个月内违规行为重复出现,则加重惩罚级别,直至除名处分。
3.1.2.21上班时间私自外出或假借公出名义办理私事者,一次扣20分。
3.1.2.22在公司及岗位值班室赌博或酗酒滋事,影响工作秩序,一次扣50分并通报批评。
3.1.2.23在工作场所喧哗,不服从管理者。一次扣10分,二次扣15分并通报批评。
3.1.2.24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给公司及服务单位造成不良影响,一次扣50分并通报批评(严重者视情况予以劝退)。
3.1.2.25违抗命令、有威胁侮辱公司的行为,一次扣30分,二次50分并通报批评,情节更严重者予以劝退。
3.1.2.26当日之内应当完成之事项未及时完成或未说明特殊原因,一次扣5分。
3.1.2.28不执行请销假制度,一次扣10分。
3.1.2.29无故不参加公司会议及班会、培训的一次扣5分,二次扣15分并通报批评。
3.1.2.30在公司及岗位讲不利于队员团结公司发展的话、搬弄是非等,一经发现,扣50分。
3.1.2.31私底下议论上级主管、领导,有不尊重的言语、行为等,一经发现,扣100分。
3.2奖励
3.2.1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物质奖励;晋升工资或晋级;发放奖金。
3.2.2奖励条件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并视情况奖励现金100-1000元。
3.2.2.1对改进公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3.2.2.2为用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用户表扬者。
3.2.2.3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节能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3.2.2.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公司保安管理论文者。
3.2.2.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3.2.2.6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3.2.2.7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3.2.2.8见义勇为,舍已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3.2.2.9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敬业乐业表现突出;
3.2.2.10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
3.2.2.11保护公家、公司财产、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
3.2.2.12坚持原则,敢于同违法犯纪行为作斗争;
3.2.2.13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
3.2.2.14拾金(物)不昧
3.2.2.15在执行参加社会急、难、险等特殊任务时表现突出。
3.2.2.16全年无违规违纪、满勤者。
3.3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部门主管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人事部,由人事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1.以上工作内容未详尽完善,在实际实施中如未列入,经公司研究后,公司有权决定奖惩等级予以相应奖惩、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保安员守则的一部分。
2.以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公司所属保安人员须严格执行,此前如有相关规定与此不符的,以本守则为准;
3.以上内容由公司人力行政部起草、修订、解释,公司人力行政部拥有本守则的最终解释权。
中山市中超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人力行政部
2016年7月28日